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 2023年12月25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蓮溪路1188號三樓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張朝暉先生主持。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董事全部出席;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在任監事全部出席;
3、 董事會秘書高明出席了會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 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募集資金余額以協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 議案名稱: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股份數額、公司類型等、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3、 議案名稱: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并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4、 議案名稱: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共審議4項議案,議案2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 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其余議案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的 1/2 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
律師:吉喆、周丹雯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委派了吉喆、周丹雯律師出席并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