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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車主花500元在4S店保養,保養之后開出4S店行駛了一天,發動機出現故障無法行駛。店方上報廠家后同意免費更換發動機總成,但車主卻并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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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車主馮先生在4S店購買了一輛日產奇駿。今年4月14日,馮先生發現車輛點火延時,于是將車送到4S店保養,店方檢查后發現發動機缸體積碳過多,建議清洗節氣門和清理燃燒室,維修費用為500元,馮先生同意了店方的維修方案。
結果保養過后,車輛剛行駛了一天,馮先生倒車時,發現加油無力,再次點火,車輛仍然無法行駛。于是,馮先生立即與店方取得聯系,店方把故障上報廠家,廠家懷疑是發動機出現爆缸,同意店方為車主更換一臺全新的發動機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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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馮先生提出,自己的車剛剛購買一年零一個月,行駛了一萬多公里。如果日后作為二手車出售,車價會比沒有更換發動機的價格少賣一萬元左右。馮先生認為,更換發動機所產生的差價理應由店方做出補償。4S店方面表示:因質量問題造成的索賠已按正常程序進行,新的發動機廠家已安排發貨,車主也同意廠家更換發動機總成的方案,預計5天后馮先生就可以正常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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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馮先生提出更換發動機后導致車輛貶值的情況,根據《三包法》規定,間接損失不在規定范圍。但可考慮車主人性化關懷。具體方案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中。
本周期內(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4日)共上線處理維權投訴6項,問題涉及汽車質量問題、二手車買賣糾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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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1:車主:史先生車型:比亞迪秦PLUS EV投訴詳情:今年4月初,史先生在4S店看中了一輛新能源車,當時店方表示史先生看中的配置車型剛好有現貨,可以從縣市區直接調貨。于是史先生支付3000元定金,雙方簽訂購車合同,并約定了交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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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交車當天,史先生接到4S店通知,車輛到店后,銷售顧問洗車時,不小心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后尾門漆面受損,需要重新做鈑金和油漆。事后,4S店邀請史先生到店溝通,店方提出將受損的后尾門進行修復或更換,同時車價給予2000元優惠,如果車主不愿意,店方也可以退還定金。史先生表示無法接受,認為自己購買的畢竟是新車,由于車源緊張再換一臺少說也要兩個月。
經過協商,雙方依然沒有達成一致,史先生表示,既然店方在約定時間無法交車,已經違反合同約定,要求4S店雙倍返還定金。
4S店方面表示:事發后,店方提出維修或從試駕車拆裝一個后尾門進行更換,再對車價進行2000元優惠。同時,也可以從廠家調一臺相同配置的新車,大概要一個月時間,但車主無法等待。史先生提出再雙倍賠償定金,店方無法滿足這個要求。
對此,律師表示:史先生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求,符合《新合同法》規定,從法律角度來講可以支持。目前雙方正進一步協商。
投訴2:車主:李先生車型:奧迪A6(二手車)投訴對象:襄陽榮華機動車檢測中心投訴詳情:李先生2021年購買一輛2005年上牌的奧迪A6轎車。今年4月19日,李先生把車開到襄陽榮華機動車檢測中心上線檢測。當時工作人員將車開進檢測車間正常檢車,結果因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造成李先生車輛和另一臺車發生碰撞,車輛右后方葉子板被撞出一大塊凹陷,需要重新做鈑金和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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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檢測線工作人員走自己的保險流程賠償車損,但是要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維修,李先生不同意,要求到4S店維修。雙方多次溝通后,保險公司同意將車輛送到4S店定損維修。目前,保險公司給出的定損金額為2200多元,車輛正在4S店進行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