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886年,全球領先的汽車制造商,世界500強,德國著名豪華汽車品牌,汽車文明的先驅者 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是德國汽車品牌。1886年1月,卡爾·本茨發明了三輪汽車,并獲得專利(專利號:DRP 37435),與此同時,奔馳的另一位創始人戈特利布·戴姆勒也發明了四輪汽車。從此,世界發生了改變。1926年6月,戴姆勒公司與奔馳公司合并成立了戴姆勒-奔馳汽車公司,以梅賽德斯-奔馳命名的汽車正式出現,并從此以高質量、高性能的汽車產品聞名于世。目前,梅賽德斯-奔馳為戴姆勒集團(Daimler AG)旗下公司。與寶馬,奧迪并稱“三駕馬車”。 自1900年12月22日戴姆勒汽車公司(Daimler-Motoren-Gesellschaft,DMG)向其客戶獻上了以梅賽德斯(Mercedes)為品牌的轎車開始,奔馳汽車就成為汽車工業的楷模。 發展歷史 1885和1886年,卡爾·奔馳(全名為Karl Friedrich Benz,中文名卡爾·弗里德里希·奔馳,簡稱卡爾·奔馳。由于品牌名中有“奔馳”二字,且梅賽德斯-奔馳中國官網采用“卡爾·奔馳”的譯名,故現多將其譯為“卡爾·奔馳”)與戈特利布·戴姆勒制造出了各自的汽車。1883年卡爾·奔馳先起爐灶,在曼海姆(Mannheim)建立了奔馳汽車公司,車標演變。 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于1909年為三叉星標志申請專利權,但奔馳則屬于一個圓形徽章。戈特利布·戴姆勒的標志來源于戴姆勒給他妻子的信,他認為他畫在家里房子上的這顆星會為他帶來好運,這顆三叉星還象征著奔馳汽車公司向海陸空三個方向發展。1909年,戈特利布·戴姆勒先生為了紀念他的車大批量生產,將三叉星內的齒輪圖案改為月桂枝,以示勝利。而標志內的“梅賽德斯”則取自其在奧地利的汽車經銷商埃米爾·耶利內克(Emil Jellinek)美麗女兒的名字。“梅賽德斯”在西班牙語中有幸運的含義,可惜這位美女于40歲死于不幸的婚姻,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 1909年6月,戴姆勒汽車公司申請登記了“三叉星”作為轎車的標志,象征著陸上、水上和空中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個圓圈,圓的上方鑲嵌了四個小星,下面有Mercedes(梅賽德斯)字樣。 奔馳的標志是Benz外加月桂枝環繞。1926年,戴姆勒與奔馳合并,星形的標志與奔馳的月桂枝終于合二為一,下有Mercedes-Benz字樣。后將月桂枝改成圓環,并去掉了Mercedes-Benz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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